请在后台配置页面设置顶部欢迎语

网站收藏烽烟博客联系我们

导航菜单

公司支付员工旅游费怎么出分录「」

公司支付员工旅游费怎么出分录

公司员工旅游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对于公司员工旅游所产生的费用,通常设置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进行会计搏巧处理,具体的会计分录该怎么做?
      公司员工旅游的会计分录
      1、公司组织的旅游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誉银扰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2、公司以工会的名义组织的旅游
      借:管理费用——工会费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怎样理解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企业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计提、结算、使用等情况。“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应当按照工资、奖金、庆旦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辞退福利等科目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怎样理解管理费用科目?
      管理费用属于期间费用,在发生的当期就计入当期的损失或是利益,企业应通过
      管理费用
      科目核算管理费用的发生和结转情况。该科目借方登记企业发生的各项管理费用,贷方登记期末转入
      本年利润
      科目的管理费用,结转后该科目应无余额、该科目按管理费用的费用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员工旅游费的会计分录是什么?

      公司为增进团队凝聚力,组织员工旅游发生的旅游费支出,应设置管理费用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相应的会计分录应怎样编制?
      员工旅游费分录处理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应付职工薪酬属于负债类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应付职工薪酬的二级科目模皮比较多,主要包括工资、福利费、非货币性福利、社保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带薪缺勤、利润分享计划、设定提存计划、设定受益计划义务、辞退福利等。
      职工福利费包括什么内容?
      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
      (1)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2)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集体宿舍等集体福利部门设备、设施的折旧、维修保养费用以及集体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人工费用。
      (3)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济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
      (4)离退休人员统散滚筹外费用,包括离休人员的医疗费及离退休人员其他统筹外费用。企业重组涉及的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按照《财政部关于企业重组有关职工安置费用财务管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9]117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旦掘差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本通知各条款项目中的其他支出。

员工旅游费会计分录是什么?

      公司为了使员工增强对公司的归属感及加强公司人员的凝聚力,一般会组织员工启仔旅游、聚餐等活动。对于员工旅游费,应怎样做会计分录?
      旅游费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公司组织员工旅游,应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科目核算,其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员工旅游费相关税务处理
      1、个人所得税悄乱汪问题: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以免费旅游方式提供对营销人员个人奖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4〕11号)规定:按照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对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和单位对营销业绩突出人员以培训班、研讨会、工作考察等名义组织旅游活动,通过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个人实行的营销业绩奖励(包括实物、有价证券等),应根据所发生费用全额计入营销人员应税所得,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并由提供上述费用的企业和单位代扣代缴。其中,对企业雇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与当期的工资薪金合并,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其他人员享受的此类奖励,应作为当期的劳务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问题:
      由于员工旅游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无关,因此其所花销费用不能在税前抵扣,应在汇算陪备清缴时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不管企业在实务中怎样进行账务处理,员工旅游费都必须计征个人所得税,且税前不能抵扣。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内容转载于网络,其中内容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本站联系邮箱:douxingdu02@163.co m